在整个评分过程中,需要注意检查者不可协助患者完成评估,检查者只可向患者详细说明测试指令,但必须由患者靠自己的能力做出反应。每项测试需要对患者的初次努力尝试的进行评分,重复的尝试不应影响患者的得分(只有一个例外,即第九项“语言”,应评估最好的尝试结果)。有些项目有“默认昏迷评分(DCS)”,在1a项中得分为3时自动评为DCS。
1、意识水平(LOC)
1a:LOC-反应即使不能全面评价(如气管插管、语言障碍、气管创伤及绷带包扎等),检查者也须选择1个反应。只在患者对有害刺激无反应时(不是反射)才记录3分。
1b:LOC-提问提问当前月份、年龄。仅对初次回答评分。失语和昏迷者不能理解问题记2分,因气管插管、气管创伤、严重构音障碍、语言障碍或其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者(非失语所致)记1分。可书面回答。
1c:LOC-指令睁闭眼;非瘫痪侧握拳松开。每项指令只可重复一次,仅对最初反应评分。有明确努力但由于虚弱而未完成者视为成功。若患者无法理解语言指令,可用动作示意,不影响评分。对创伤、截肢或其他生理缺陷者,应予适当的指令。
2、凝视
只测试水平眼球运动。对随意或反射性眼球运动记分。若眼球偏斜能被随意或反射性活动纠正,记1分。若为孤立的周围性眼肌麻痹记1分。对失语者,凝视是可以测试的。对眼球创伤、绷带包扎、盲人或有其他视力、视野障碍者,由检查者选择一种反射性运动来测试。与患者建立眼神交流,然后从一侧向另一侧运动,通过患者能否保持眼神接触发现凝视麻痹。
3、视野
保持双眼注视前方,遮住一只眼,若能看到另一侧的上或下象限有几根手指,则为正常。若单眼盲或眼球摘除,检查另一只眼。明确的非对称盲(包括象限盲),记1分。若全盲(任何原因)记3分。若濒临死亡记1分。可以通过动作回答。
4、面瘫
面部表情是否对称,要求患者示齿、用力闭眼、抬眉等。若患者无法理解指令,可用动作示意,或予以有害刺激,观察患者表情。
5、上肢运动
置肢体于合适的位置:坐位平举90º,卧位上台45º,掌心向下。要求坚持10秒。对失语的病人用语言或动作鼓励,不用有害刺激。评定者可以抬起病人的上肢到要求的位置,鼓励病人坚持。依次检查每个肢体,从非瘫痪侧上肢开始。截肢或关节融合患者跳过此测试,但应做记录。
6、下肢运动
下肢卧位抬高30º,坚持5秒;对失语的病人用语言或动作鼓励,不用有害刺激。评定者可以抬起病人下肢到要求的位置,鼓励病人坚持。依次检查每个肢体,从非瘫痪侧下肢开始。截肢或关节融合患者跳过此测试,但应做记录。
7、肢体共济失调
检查时睁眼,若有视力障碍,应确保检查在无视野缺损中进行。进行双侧指鼻试验、跟膝胫试验(每项重复3~4次)。若患者明显虚弱无法完成动作、不能理解治疗或肢体瘫痪不记分。盲人用伸展的上肢摸鼻。从非瘫痪侧开始测试。截肢或关节融合患者跳过此测试,但应做记录。
8、感觉
检查患者肢体远端对针刺的感觉和观察表情,或意识障碍及失语者对有害刺激的躲避。只对与脑卒中引起的感觉缺失评分。偏身感觉丧失者需要精确检查,应测试身体多处部位:上肢(不包括手)、下肢、躯干、面部。脑干卒中双侧感觉缺失、;脑干卒中双侧感觉缺失者记2分。
9、语言
命名、阅读测试:根据一幅图画描述一个场景、阅读几个句子、说出图画上几个物品的名字。记录患者最好的一次得分。若视觉缺损干扰测试,可让患者识别放在手上的物品,重复和发音。气管插管者手写回答。给恍惚或不合作者选择一个记分,但3分仅给不能说话且不能执行任何指令者。
10、构音障碍
读或重复表上的词语。若有严重的失语,评估自发语言时发音的清晰度。气管插管或其他物理障碍无法发音者跳过此测试,但应做记录。
11、忽视
通过检验病人对左右侧同时发生的皮肤感觉和视觉刺激的识别能力来判断病人是否有忽视。若病人严重视觉缺失影响双侧视觉的同时检查,但皮肤刺激均正常,则记分为0。若病人失语,但确实表现为双侧的注意,记分为0。